招生动态
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单独招收农村学生招生简章
供稿单位: 发布日期:2014-03-21

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单独招收农村学生招生简章

为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)》和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,我校2014年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,选拔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农村学生。

一、招生计划和专业

1.招生计划为24人,专业为:英语、翻译、新闻、金融学、工商管理类、外交学、法学、汉语国际教育、汉语言文学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德语、法语、日语、俄语、阿拉伯语、西班牙语、葡萄牙语、波兰语、保加利亚语、芬兰语、意大利语、罗马尼亚语、朝鲜语、马来语、僧伽罗语、土耳其语。

2.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。

3.我校招生专业除德语、法语、日语、俄语、西班牙语可招收英语语种和中学所学相对应语种考生外,其他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。

二、优惠分值

入选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该专业在该省相应批次提档线下40分以内(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,以总分750计算。总分为其他分值的,按相应比例折算),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,由我校审查、录取。

三、报名条件

  1. 边远、贫困、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、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,所在地区为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(市)及152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(具体见附件)。

  2. 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、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、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

四、 报名方式

(一)    推荐与报名:

  1. 符合条件的中学可向我校推荐考生,最多不超过2人。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、报名办法、选拔标准、遴选程序以及所选拔出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,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,接受各方监督。

我校不接受考生自荐。

被推荐考生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,填写报名信息,下载《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申请表》。

《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申请表》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,第一页背面信息由推荐学校填写,自述材料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。

报名时间:3月26日至4月3日17:00

2.考生提供学籍证明(以学校提供为准)、户籍证明(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)、家庭经济特殊困难,需要申请我校补助的须填写《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获奖证书、发表作品证明等复印件。

3.以上材料由学生如实填写和提供,按上述顺序依次排列,经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后,统一于2014年4月3日前用特快专递寄送至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(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农村学生申请材料”字样),同时将推荐考生名单电子版(见附件)发至招生办公室邮箱:bwzsb@bfsu.edu.cn

中学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邮件是否到达情况。

4.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,通过初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来我校报到和参加考试。请考生于2014年4月18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,我校不再另行通知。

(二)    报到:请通过初审的考生本人于2014年4月26日下午14:30携带身份证、学生证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办理报到手续。

五、考核与录取

  1. 考试时间:2014年4月27日上午半天

  2. 考试地点:北京外国语大学校内

  3. 考试内容:综合能力面试

六、入选考生确定规则:

  1. 要求考核成绩合格。

  2. 遵循“先专业、后分数、专业优先”的规则,即先将考生按专业志愿分开排队,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和入选专业。

七、录取程序

  1. 我校将入选名单报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后,确定具有资格的名单,并在网上报名系统里发布入选情况,请考生关注查询。凡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上的考生,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
  2.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。采用非平行志愿的省区,考生须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;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,考生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。单独设立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的省区,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我校。录取专业以我校发布的入选情况为准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联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    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

邮政编码:100089

联系电话:010-88816254,88816481         传    真:010-88810273

E-mailbwzsb@bfsu.edu.cn

本科招生网:http://joinus.bfsu.edu.cn点击“网上报名”

九、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

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,同时我校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,接受投诉,招生监督电话:010-88816259。

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“诚信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程序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,推荐材料必须属实。如有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。

十、  附则

本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,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,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。

 

附:

  1. 推荐名单电子版(点击下载,由各推荐学校汇总后统一通过电子邮件报送)

  2. 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

  3. 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(市)及152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